: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控意识,减少外出,避免聚集,做好个人防控。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值守,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