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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竞技类比赛)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第三十三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竞技类比赛)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贯彻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活力北青时间育人,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大学生体质健康,树立终身体育思想,养成珍爱自我、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和手段,活跃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吃苦耐劳、挑战自我、勇于拼搏的良好心理素质和优良的思想品德,学院举办本届运动会,本次运动会以比赛周的形式举行:
(一) 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16日
竞技类比赛项目
跳绳:2024年6月7日
踢毽子:2024年6月7日
羽毛球:2024年6月14日
乒乓球:2024年6月14日
(二)地点: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三)参加学院及分组:
1.学女组:
(1)青年工作学院 (2)学前教育学院 (3)信息传媒艺术学院
(4)现代管理学院 (5)国际学院
2.学男组:同“学女组”。
3.学女学男混合组:同”学男组”,”学女组”
(四)项目设置:
竞技项目:
学女组(个人):单摇跳绳、双摇跳绳、踢毽子、羽毛球单打、乒乓球单打
学男组(个人):单摇跳绳、双摇跳绳、踢毽子、羽毛球单打、乒乓球单打
学女学男混合组:羽毛球混合双打
(五)参加方法:
1.凡本院正式学生、身体健康、没有遗传病史、检查合格、经常参加锻炼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校医务室根据学生入学体检情况进行初期筛查,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对本院报名参赛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学生是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调查有无家族遗传病史、杜绝不适合参加运动竞赛的学生个体参赛)。
2.报名人数:
(1)运动员学生组
羽毛球比赛:每学院男单2人,女单2人,混双1对,允许运动员兼项。
乒乓球比赛:每学院报男单2人,女单2人。
跳绳比赛:按照“第一导师制”,以宿舍为单位,每学院报一间男生宿舍,一间女生宿舍,共12人参加比赛(若单个宿舍不足6人,可从本院其它宿舍递补,但递补不能超过2人,人数要求6男+6女,共12人),每名学生仅能报一项。
踢毽子比赛:同跳绳比赛要求。
(2)志愿裁判服务报名:每学院报3人不限男女,将学生志愿服务的同学姓名、性别及联系电话填在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同学不得报名参加任何一项比赛。
3.学生报名由各学院领队(领队必须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专职辅导员担任)负责,按规定填写大会印发的报名单,一式两份,经本单位盖章,于2024年6月1日下午14:00 以前纸质盖章版交到图书馆人文中心办公室体育组,电子版提交到lijiarui@bjypc.edu.cn,过期不再补报或更改。女运动员如遇特殊情况,于比赛前一天到体育教研室更换(已报名者,不得再报名)。
(六)竞赛办法:
1.学生竞技项目按成绩取前三名。跳绳及踢毽子比赛如遇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2.竞技类比赛分组安排由组委会安排或通知抽签排定。
3.运动员需要携带相关学生证件(校园卡、学生证均可)或学院开具的证明参加比赛,不提供证明取消参加检录及相关比赛的资格。
4.羽毛球及乒乓球比赛采取淘汰赛方式决出名次,如参赛队员少于4人则采用单循环决出名次,单循环比赛采用“1”号位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
5.除上述规定外,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1.个人竞赛比赛:
每个单项分别录取八名,计分以9、7、6、5、4、3、2、1计算(即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以此类推)
3.团体竞赛名次:
(1)学生组设学院团体总分、学院学男总分和学院学女总分三种。计分方法:j学院学男总分按男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取前三名,分数多者名次列前;k学院学女总分按女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取前三名,分数多者名次列前;l学院团体总分计算办法:各学院的团体总分按学男组和学女组及学男学女混合组各项得分总和计算,取总分前三名,分多者名次列前。
上述三种情况如积分相等,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时则以单项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2)在比赛中除遇特殊情况外,病假以校医证明为准,事假以各二级学院事假条为准,运动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比赛。如发现各队报名人数与实际参赛人数不符,扣团体总分18分;如有未事先征得大会委员同意、私自顶替、代替和聘用外学院人员参赛的,一经发现除扣本人所得名次、分数、奖品外,另扣所在团体总分18分,该队失去获得其它荣誉奖项机会,并通报批评。
(3)如发现有观众进入比赛场等影响比赛结果的情况,一经出现除取消该队队员所得名次奖项外,另扣除该团体总分18分,并通报批评。
(八)奖项设置:
设学院学女组总分前3名、学院学男组总分前3名、学院团体总分前3名、设男、女最佳运动员各1名,设精神文明集体2名、最佳风采集体2名、优秀组织集体1名,竞技类比赛项目取前3名进行颁奖。
(九)奖励办法:
对单项前3名、学院学女总分前3名、学院学男总分前3名、学院团体总分前3名、最佳运动员男女各1名、精神文明集体2名、最佳风采集体2名、优秀组织集体1名、竞技类比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和奖品给予奖励。
(十)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解释。
补充规程:
竞赛补充规程:
1.请各学院组织运动员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2.所有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过时按弃权处理,检录后不得私自离开。
3.比赛过程中,除正在比赛的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外、观众和非正在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赛场内,如遇特殊情况时,须经裁判长同意方可进入场地。
4.比赛中不得有以外力协助正在比赛的运动员,观众不得阻碍其他运动员的正常比赛。划线分界设置区域的项目,运动员不得跨区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之间不得故意阻挡、妨碍其他正常比赛的运动员。
有上述情况,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成绩,凡故意犯规或情节严重的扣除所在代表队总分(18分)。取消代表队评选荣誉奖项的资格。
因学生报名人数少而导致最终各自学院的学男总分、学女总分及团体总分低的现象,各学院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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