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51年参加工作,当任领导干部30余年,而且官至地委书记的人,生前攒下的钱不足一万元,死后没有给家人留下任何财产,这话说起来叫人有点难以置信。但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却真真实实地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个人,就是原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这样的事,就是发生在杨善洲身上的故事。
杨善洲(1927-2010年),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人,2011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获奖者。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云南省施甸县委书记、保山地委书记等职。1988年6月退休后,主动放弃进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扎根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带领大家植树造林,建成面积5.6万亩,价值3亿元的林场,且将林场无偿捐赠给国家。
至勤至俭,勤俭持家
杨善洲出身贫寒,历经磨难,心怀感恩,勤勉为政,克勤克俭,濡养了自食其力的良好家风。家里蓬牖茅椽、房屋漏雨,他回复家人,“我没有钱,你们要暂时克服困难,漏雨就买几个盆接一下”。家里粮食不够吃,杨善洲妻子张玉珍就上山找野菜充饥;孩子们没有钱上学,她就清晨上山摘野果,夜晚熬夜编粪箕、扎扫把,然后挑到街上去卖,一分一分地攒学费……
至爱至严,严管深爱
杨善洲对孩子家教严格、近乎苛刻。他放弃了给符合条件的老母、妻儿办“农转非”的机会,一家十多口人多数在家务农。在得知妻子坐月子期间因不能外出劳动、家里缺吃少穿而接受了民政干部送来的30斤救济大米和30斤粮票后,杨善洲严厉批评妻子,“地委领导的家属也不能搞特殊,大米和粮票要攒了还给公社”。妻子张玉珍硬是带着一家人省吃俭用半年多,把大米和粮票还给了公社。
至清至廉,清正廉洁
杨善洲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下村时所住农家,觉得伙食差对不起他,偷偷退回2角饭钱,他赶百里夜路还了回去;小女儿即将分娩,老妻要来看看,借用了林场公车一次,人一到家,他就付了376元路费;小姨子家盖房子需要木料,他要求必须申请砍伐证,砍伐时超出批准范围被罚款1500元,也得老老实实交钱。
传承家训正气
杨善洲去世后,二女儿杨慧兰在采访中提到,“我的家庭不是名门书香世家,我家的家风家训也没有铭刻成书,但是爸爸用他自己的言行举止给我们留下了终生受用的精神财富。每当怀念起爸爸,耳边就响起他在《为人民再奉献一点余热》中写下的誓言——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违背党纪国法的事坚决不做;凡不是自己付出的劳动所得坚决不要;凡是损害劳动人民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干;要自己管好自己!”
三女婿杨江勇整理杨善洲遗物时,发现了杨善洲写在工作笔记上的四条准则,“当好干部,要顾大局,要走正道,要办正事,要为人正派”,这段话一直被成长为保山市社科联副主席的杨江勇牢记在心,时刻警醒自己。
外孙杨福李现任姚关镇陡坡村党总支书记,去到大亮山林场缅怀杨善洲时说到:“阿公,我们来看您了。您放心,我会带领陡坡村的全村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一定不会给您丢脸。”他表示,要沿着祖辈的足迹,服务好人民群众。近11岁的蒋宏垚是杨善洲的外曾孙,他每每看到林场都会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里是杨善洲创建的“森林公园”。
杨善洲的血脉流淌了四代人,他的心灵之光也照亮了四代人,风清气正的良好家风也将继续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