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统筹教学工作规划,制定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专业调研、专业论证及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上级重点教学项目申报与验收、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等工作。
四、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规划与实施工作;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基本教学文件。
五、负责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课程安排、调停课、教室使用安排和教学秩序检查等工作。
六、负责学籍及成绩管理,组织学生入学资格、学籍变动、毕业资格审核、成绩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考试管理,包括全国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自主招生考试及全院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集中实践教学、岗位实习、毕业设计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院性职业技能比赛,并组织学生参加北京市及全国相关的职业技能比赛。
十、负责组织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工作,牵头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教学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
十二、负责教学研究工作,做好教研室日常管理,组织教育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教师业务培训、教学能力竞赛、兼职教师管理、教学考核等工作。
十四、负责实训室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软硬件维护以及更新建设、组织承接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
十五、负责编制教学相关经费的预算与分配,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十六、负责专业建设与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