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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人事管理政策,创新用人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其统筹落实工作。

3.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绩效评价和全员聘任工作。

6.负责人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7.负责人员经费、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预算工作。

8.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与绩效工资核发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人事调配、合同、退休、工伤认定等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培训、访学研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11.负责人事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各类人事、师资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人事相关系统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处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外调、函调的接待与回复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