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4月29日,教评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支部书记冀津进行导学。

冀津从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三个层面对《条例》进行系统导学,重点强调党员同志一定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明晰“六项纪律”的内涵,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教评处全体党员表示,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将学习内容融入日常工作,入脑入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知行统一,不断通过学习深化对《条例》理解运用,在学习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