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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处是学院党委(行政)直接领导的主管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工作的机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估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学校赋予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负责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对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反馈与管理。

三、负责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工作,建立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对教学环节开展常态监测、过程评价、质量分析、信息反馈及整改监督。

四、建立完善教学督导机制。负责教学专、兼职督导人员、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检查和总结。

五、牵头落实教育主管部门评估要求,负责教学评估的部署、检查、指导与落实,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数据采集组织和数据分析,组织开展学校“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评估和发布。

六、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助力学校质量监控、质量保障、质量文化的迭代,为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咨询服务。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实施部门计划、总结、培训、考核、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落实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经费预算执行、档案管理、年鉴撰写及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和新闻宣传等专项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部门间协作任务。